Friday, August 11, 2006

半年以前,「者」先生介紹一本好書給我看

半年以前,「者」先生介紹一本好書給我看,書名是「格調」。在書中,作者告訴讀者美國其實是個階級社會,由低到高大約有十個層級,並說明如何去辨認一個人的階級。

貧 民們坐在家裡看肥皂劇,而最上流階層穿著短褲在自己的船上與襯衫美女們嬉戲。區分階級的標誌不只是錢,還包含了各種小細節,具備高品味才能擠身上流階級。 譬如說,戴著棒球帽,穿著有文字的 T-shirt 是貧民階級的象徵,有品味的人絕不穿著可供閱讀的衣服。再譬如,有格調的檯燈必需是昏暗的,它的缺乏功能象徵了主人悠閒度日的本錢。

從戴的帽子、家裡養的狗、甚至是客廳的樣子(有品味的人不看電視),可以鑑別出一個人是什麼樣的階層。這本書巨細靡遺地描述了各個階層的人的食衣住行,或許讓人吃驚的發現自己是下層貧民,但仍不失有趣。

老實說,這種好書應該買一本回家,但看書有失格調──每個人家裡客廳都應該在茶几上擱幾本國家地理雜誌,雖然我愛死這本書,算了。而且作者似乎屬於老一輩的人,對於科技生活並未著墨太多。

以那樣的邏輯來看,如果把網路的格調也計算一下,我這裡就把一個人如何應用網路的方法,由高格調到低格調列一下。

使用 IE 上網,不會自己收發E-mail,上層階級
網路只用來收發E-mail,而且使用付費信箱,次之
偶爾上網、收E-mail,再次之
不時上網、收E-mail,中產階級
每天上網、擁有收發E-mail技能,次之
有每天都會逛的網站,會轉寄信件給親朋好友,貧民階級
使用MSN等即時通訊軟體,次之
一天收三次以上E-mail,再次之
……

簡單說上層階級靠秘書收信、寄信,而下層階級生怕錯過任何一個回信的機會。一個人以上網而不是滑雪、英格蘭旅行作為娛樂,是貧民。

嗯……所以說我愛死這本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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